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7-004
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提供產品銷售金融合作相關擔保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汽車經銷商
● 本次預計擔保以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金額:預計擔保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約為人民幣4億元
●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無對外逾期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力帆股份”)及其子公司為解決在公司產品銷售過程中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汽車經銷商的付款問題,擬由力帆股份子公司、汽車經銷商和指定銀行、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財務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向指定銀行和力帆財務公司合計申請授信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用于2017年度經銷商向銀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并由力帆股份子公司為經銷商提供保證金差額擔保或對經銷商的庫存車輛進行回購擔保。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17年1月9日召開,經董事會10名董事現場表決,以1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提供產品銷售金融合作相關擔保事宜的議案》,同意前述擔保事項。同日,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召開亦審議通過了《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提供產品銷售金融合作相關擔保事宜的議案》,同意實施。根據《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開的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形式審議批準。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控股子公司為重點經銷商提供差額付款擔保或回購,是目前行業內較常見的汽車融資銷售方式。該項業務的實施能夠達到對經銷商的融資支持并實現風險共擔,從而有效拉動公司銷售的穩定增長,確保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擬提供的擔保及履行的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因該項議案還涉及關聯方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提供汽車金融融資額度,關聯董事在表決時已回避表決。我們同意該項議案。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信譽良好且具備銀行貸款條件的汽車經銷商。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根據力帆股份子公司與經銷商及指定銀行簽訂的相關合作協議約定,擔保的主要內容如下:
1、經銷商向指定銀行或力帆財務公司繳納車款價格20%~30%的保證金,向指定銀行或力帆財務公司申請開立以力帆股份子公司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
2、力帆股份子公司收到銀行或力帆財務公司交付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后向經銷商發車,所有權和風險轉移,子公司確認銷售,并將汽車合格證送到銀行保存或根據銀行指示由力帆股份子公司自行保管,經銷商后續根據自身經營需求選擇匯款方式分批贖回合格證。
3、經銷商應于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前一個月,及時足額償付已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款項,否則視為逾期,將由力帆股份子公司對經銷商的庫存車輛按照約定的價格進行回購或將經銷商未補足保證金部分等額的款項補足。
四、其他說明
1. 授權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擔保額度:總計不超過人民幣40億元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l 報備文件
(一)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議
(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相關事項之獨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