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5-005
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開展2016年度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開展2016年度遠期結售匯業務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因經營需要,公司需開展外幣遠期結售匯業務,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開展遠期結匯、售匯業務的目的
近年來,公司營業收入中外銷占比較大,其中包括出口和新增加的進口業務,而結算幣種主要采用美元、盧布和歐元,因此當匯率出現較大波動時,匯兌損益對公司的經營業績會造成一定影響。為降低匯率波動對利潤的影響,應對我司外幣收入匯率波動風險,2015年度公司分別與中行、建行、德意志銀行等簽署了遠期結售匯協議共計2.82億美元和3100萬歐元,拉通期間平盤來看,起到了一定的對沖作用。而隨著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金融和匯率機制的深入改革以及美聯儲加息等因素的影響,目前匯市主流預期為美元趨強而人民幣波動走弱,在此背景下,公司認為在2016年有必要繼續與銀行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來鎖定匯率,降低匯率波動對利潤的影響,以積極應對匯率市場的不確定性。
二、遠期結匯、售匯業務概述
公司開展的遠期結匯、售匯及相關業務與日常經營緊密聯系,以真實的出口業務為依托,以規避和防范匯率風險為目的。遠期結匯、售匯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外匯避險金融產品。其交易原理是,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匯、售匯協議,約定未來結匯、售匯的外匯幣種、金額、期限及匯率,到期時按照該協議訂明的幣種、金額、匯率辦理的結匯、售匯業務,從而鎖定當期結匯、售匯成本。遠期結匯、售匯必須是貿易項下的收入,合約銀行憑公司與銀行所簽的《遠期結匯、售匯總協議書》及公司提交的《遠期結匯、售匯委托書》,在確認公司委托有效后,辦理相關業務并向公司出具《遠期結匯、售匯交易證實書》。
三、2016年擬進行遠期結匯、售匯業務的額度及時間
1、 額度:公司預計2015年出口銷售美元回款共約6.8億美元(含約1億美元的盧布),進口約1億美元,進出口總額約7.8億美元。為規避匯率波動影響、鎖定結匯成本和出口產品利潤,提議公司在2016年1月至12月累計發生遠期結匯、售匯總額:不超過6.24億美元。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尹明善先生在6.24億美元額度內負責簽署相關遠期結售匯協議,同時授權公司總會計師在上述額度范圍和業務期限內負責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具體辦理事宜。
2、 時間: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四、遠期結售匯業務的風險分析及應對
公司開展的遠期結售匯業務仍存在一定的風險:
1、匯率波動風險:在匯率行情變動較大的情況下,若遠期結售匯確認書約定的遠期結售匯匯率低于實時匯率時,將造成匯兌損失。
2、內部控制風險:遠期結售匯交易專業性較強,復雜程度高,可能會由于內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風險。
3、客戶違約風險:客戶應收賬款發生逾期,貨款無法在預測的回款期內收回,會造成遠期結匯無法按期交割導致公司損失。
4、回款預測風險:公司業務部根據客戶訂單和預計訂單進行回款預測,實際執行過程中,客戶可能調整自身訂單和預測,造成公司回款預測不準,導致遠期結匯延期交割風險。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遠期外匯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則,不做投機性套利交易,在簽訂合約時嚴格按照公司預測的收匯期、付匯期和金額進行交易,所有遠期結售匯業務均有正常的貿易背景。公司已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加強應收賬款的風險管控,嚴控逾期應收賬款和壞賬。
五、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鑒于公司進出口業務的發展,涉及大量的外匯交易,為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過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鎖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經營風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開展的遠期外匯交易業務與日常經營需求緊密相關,并且公司內部建立了相應的監控機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綜合考慮國內外經濟發展狀況和金融趨勢、匯率波動預期以及公司的業務規模,同意公司2016年度開展遠期結售匯業務。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