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科技 公告編號:臨2024-021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在公司11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及議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4月2日以網絡方式送達各位監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監事彭家虎先生書面授權委托職工監事劉莉霞女士代為出席會議并表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林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及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及《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摘要》。
審核意見: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年度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在提出本意見之前,未發現參與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鑒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潤為負數,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不具備現金分紅的前提條件。綜合考慮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含現金分紅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23)。
審核意見: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五)《關于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審核意見: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基本規范,執行有效,能夠合理地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達成,《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客觀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報告期內的內部控制情況,對本報告無異議。
(六)《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同意續聘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機構,2024年度審計費用總額為225萬元(其中年度財務審計費用為人民幣180萬元,年度內控審計費用為人民幣45萬元)。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管理層根據審計工作需配備的人員情況和工作量確定最終的審計費用。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24)。
審核意見: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備擔任公司財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的專業資格和能力,在為公司提供2023年度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服務工作中,恪盡職守,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準則,為公司提供了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夠公正、真實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續聘其為審計機構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同意該議案。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七)《關于終止實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
同意公司終止實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同時一并終止與本激勵計劃配套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等文件,所涉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2,844,230股由公司回購注銷,回購金額約為11,161萬元。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終止實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28)。
審核意見:公司終止實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終止實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并回購注銷相關限制性股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