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立場,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關于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的目標僅為適應外匯市場的波動,降低匯率對公司經營效益的持續影響,公司及子公司通過與相關金融機構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合同來規避未來匯率波動的風險,主要品種包括遠期結售匯等產品。通過遠期外匯交易業務,鎖定未來時點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實現以規避風險為目的的資產保值增值。不存在任何投機性操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開展遠期外匯交易業務。
獨立董事:肖 翔、任曉常、竇軍生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