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0-041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與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 擔保范圍:公司及力帆乘用車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綜合授信(定向用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融資租賃項目)范圍內舉借的全部債務。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有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無對外逾期擔保
●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持有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33%股權且本公司董事湯曉東先生擔任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本次對外擔保構成關聯擔保且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擔保概述
(一)關聯擔保概述
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與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綜合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意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綜合授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公司同意接受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為上述擔保提供的反擔保。
(二)本次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4月29日召開,經董事會15名董事通訊表決,以14票贊成(關聯董事湯曉東回避表決),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與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前述擔保事項。根據《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以特別決議形式審議批準。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合資公司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融資提供擔保支持,是為了合資公司經營發展需要以及公司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與該合資公司合作的融資租賃項目的順利開展進行的,有利于公司及參股公司的經營發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整體利益,且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亦為公司提供反擔保措施,風險可控。本次擔保涉及關聯交易,公司董事會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2、股東結構:重慶兩江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4%(政府平臺公司)、重慶瑞馳汽車實業有限公司33%、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33%。
3、注冊資本:40,000萬元
4、法定代表人:丁登奎
5、成立日期:2015年9月10日
6、注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興鎮迎龍大道19號
7、經營范圍: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資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商業保理,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8、主要財務指標: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的總資產為103,404萬元,凈資產37,257萬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4,082萬元,凈利潤-4,725萬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二)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持有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33%股權且本公司董事湯曉東先生擔任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關聯交易。
三、關聯擔保的主要內容
1、關聯擔保的當事方
擔保人1: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人2: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
被擔保人(債務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債權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擔保范圍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綜合授信(定向用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融資租賃項目)范圍內舉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罰息和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公司及力帆乘用車為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綜合授信(定向用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融資租賃項目)范圍內舉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罰息和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3、擔保期間
重慶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綜合授信范圍內舉借的全部債務至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分期還款的,保證期間為至最后一期還款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務履行期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4、擔保方式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合同項下若存在多個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共同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向任何一個擔保人進行全額追償。
四、提供關聯擔保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經營發展,且公司在實施上述擔保時均已嚴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了對外擔保及關聯交易的有關決策程序。本次關聯交易對公司及全體股東公平、合理,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本次關聯擔保不會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經營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五、累積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對外擔保余額為23.29億元;對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62.23億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1.8%。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30日
l 報備文件
(一)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之獨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