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之反饋意見回復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6-083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司本次非公開擬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214,149,139股(含本數),其中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擬以不低于人民幣28,000萬元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副董事長陳衛先生擬以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除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陳衛2名特定對象外,其他8名擬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尚未確定。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反饋意見通知書》(162260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通知書》”)。公司收到《反饋意見通知書》后,已會同相關中介機構,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對《反饋意見通知書》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逐項落實,并按照《反饋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對公司申請文件有關內容進行了補充說明和解釋。
公司現根據要求對《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回復進行公開披露,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162260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回復》。公司將于上述反饋意見回復披露后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反饋意見回復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國證監會核準,能否獲得核準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后續中國證監會審批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